客观宿命论

客观宿命论是一种理性虚无主义认识论。
它是一种以因果逻辑作为根基的理论。因此,它是理性主义的。
它只讨论世界的本质,而不关注世界或人类的意义,也不考虑理论的实际价值。因此,它是虚无主义的。
有些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者,将类似的理论称为“极端唯物论”,或者用带有偏见的说法,“机械唯物论”。
客观宿命论认为,世界和万物的未来都是客观确定的,主观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一部分,不存在自由意志。
它以“自在论”和“物理论”作为公设。
自在论假设:世界以及万物都是客观存在的,有其自己确定的状态,不依赖我们的意识而存在。
自在论是难以证否的。
自在论要求且仅要求“事物确实是它自己本身,而不是我们的精神所虚构的”,像是“小明确实是小明”。它不要求“事物的状态是可知的”,不要求“事物是永恒不变的”,不要求“事物是与时间绑定的”……例如,假设有一个物体,一旦被人看到,世界就会立刻毁灭。这样的物体,任何人都无法知道它的模样。但是,如果它是自在的,那么它自己总是有一个模样的。
物理论假设:世界以及万物的运行,是遵循某些客观规律的,即“物理”。(此文中的“物理”,指“物理论”中描述的“客观规律”,不等于“物理学”,而是指类似于“逻各斯”的概念)
物理论也是难以证否的。
因为,无论万物如何运行,总是按照一些方式,哪怕它们是“胡乱运行”的,也可以认为“胡乱运行”即为物理。例如,现在随便写一串数字,像“172580”,它看似没有规律,其实,它是人的大脑按某种模式运行产生的,因此,人的大脑的运行模式,就是这串数字的规律;退一步来说,如果人的大脑是无序的,是纯随机的,那么也可以认为“每个数字都随机”就是这串数字的规律;再退一万步来说,假设人类目前掌握的一切自然规律都有错误,我们也仍然可以认为“第一个数字是1,第二个数字是7,第三个数字是2,第四个数字是5,第五个数字是8,第六个数字是0”是这串数字的规律。物理论要求且仅要求“物理是客观存在的”,它不要求“物理是可知的”,不要求“物理是有序的”,不要求“物理是按时间顺序生效的”,不要求“物理是永恒不变的”……
在自在论和物理论的基础上,客观宿命论显然是成立的,即“未来是客观确定的”,因为:万物依照物理运行,万物是客观确定的,物理也是客观确定的,因而万物运行的过程、结果也是客观确定的。主观意识也是万物的一部分,因此主观意识运行的过程、结果也是客观确定的。
虽然现代科学是人类归纳的结果,是局限的,甚至可能是完全有误的,但请容许我借其中的内容打一些比方:宇宙诞生时,其物质的状态都是客观确定的,它们的相互作用规律在现代科学看来也是客观确定的,因而,它们何去何从,如何运动,如何变化,都是客观确定的;我们诞生时,基因、身体等等都是客观确定的,我们所处的环境也是客观确定的,环境、物质等等将按照什么规律影响我们的命运,在现代科学看来也是客观确定的,因而我们最终何去何从,作何思索,有何抉择,也都是客观确定的……

那么,如果未来是客观确定的,我们理应可以预测它并且改变它。这样一来,未来就又不确定了。这样的悖论是不是推翻了客观宿命论呢?
其实并不。客观宿命论有这样一条“先知无涉定理”:未来事件不可能既被知晓又被改变。
为什么呢?可以用反证法来解释:如果我们知晓了未来,并且改变了未来,那么,我们一开始知晓的就不是真正的未来,所以,我们一开始并没有知晓未来。
例如:猫有一台可以预测未来的“先知”机器。通过机器,猫得知狗将在不久后盗走猫的食物,于是猫把食物锁了起来,狗无法再盗走猫的食物。
但是我们话说回来:机器的功能是预测未来,它预测“狗会盗走食物”,结果却是“狗没能盗走食物”,显然它没能预测未来。问题出在了哪里呢?
问题在于,如果这真是一台能够预测未来的机器,它必须考虑到,机器本身也是影响未来的因素之一。它必须预测到“猫使用机器,得知狗的行动,把食物锁起来”这件事。但这样的话,机器就应当得出新的预测结果,于是猫的行动等等就又将不同,机器就又会产生不同的预测结果……如此下去,形成死循环,机器永远得不到最终结果。
这样的一个“先知”,在它预测未来的同时,就已经影响了未来,导致预测结果失效了。要避免结果失效,它绝不能影响未来。这与定理是一致的。
但生活经验似乎并非如此。人类经常“预测未来”,以改变我们不想要的结果。
比如:小明原本打算出去散步,结果看见外面乌云滚滚,于是他猜测,外面马上要下雨了,所以他选择待在家里。过了一会,外面果然下起了倾盆大雨。
小明原本的选择是“出门”,他的未来是“被雨淋”,他看到乌云,选择了“不出门”,于是他的未来变成了“没被雨淋”。小明改变了他的未来,所以先知无涉定理是错的,客观宿命论是错的。是不是这样呢?
其实并不。
小明原本的未来就是“打算出门,看到乌云,没有出门,没被雨淋”。他的未来始终是这样,没有改变过。“决定出门,被雨淋”在客观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,因为“看见乌云,预知下雨,决定不出门”是客观上必然发生的事情。
我们在预测他是否会淋雨这件事的时候,并没有把小明自己考虑进去。所以,我们才认为“决定出门,被雨淋”是一件可能发生的事情。我们考虑了有限的因素,用并不充足的条件对未来进行猜测,因此才得出了多个解。事实上,未来只有一种解。
如果要打个比方,可以这样理解客观宿命论:未来的确是由无数个路口组成的,并不是一条没有分岔的路;但是在每个路口,人究竟会选择哪条岔路来走,是客观确定的。
当然了,小明通过猜测避免了淋雨,因此,这种猜测是有实用价值的。但同时,“小明通过猜测避免淋雨”,也是客观上必然发生的事,而不是通过预测未来而造成的改变。这并不矛盾。

客观宿命论很容易被误解为消极主义。因此我必须重申,它是一种理性虚无主义认识论,是理性主义的,不是消极主义的。
最常见的误解是:客观宿命论认为未来已经确定了,所以,我们无论做什么都无法改变未来,因此,我们应当什么都不做,或者我们可以随便乱来。
这绝对不是客观宿命论的观点。相反,客观宿命论既不主张“某些事情应该去做”,也不主张“某些事情应该抵制”。
因为“行动”也是客观宿命的一部分。我们做的事情,一定是我们客观上必然会做的;我们不做的事情,一定是我们客观上必然不会做的。
用一句话来说:人也许做他应做的,也许做他不应做的;也许做他能做的,也许做他不能做的;也许做他愿做的,也许做他不愿做的;但归根结底,人做他将会做的。
比如:小明想吃鱼,但是没有卖的,所以他得去钓鱼才能吃到鱼。然而,小明读了客观宿命论的观点,他心想:未来是确定的,所以不管他去不去钓鱼,结果都是一样的,所以他不去钓鱼也能吃到鱼。于是,小明决定偷懒,没有去钓鱼,往床上一躺,静等鱼来。结果,等到天荒地老,他也没有等到鱼。
小明原本的行动是“去钓鱼”,他的未来是“吃到鱼”,他根据客观宿命论,决定“不去钓鱼”,于是他的未来变成了“没吃到鱼”。小明本该吃到鱼,却因为相信了客观宿命论,而导致未来没能吃到鱼,所以客观宿命论是错的,是消极主义的。是不是这样呢?
其实并不。
小明原本的未来就是“误解客观宿命论,不去钓鱼,没吃到鱼”。他的未来始终是这样,没有改变过。“去钓鱼,吃到鱼”在客观上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,因为“误解客观宿命论,产生消极想法”是客观上必然发生的事情。
所以,客观宿命论并不是认为“小明是否去钓鱼,结果都一样,都是确定的”,而是认为“小明是否去钓鱼,是客观确定的,进而结果才是客观确定的”。客观宿命论并不支持“即使小明不去钓鱼,也照样会吃到鱼”的说法。
当然,客观宿命论也不是积极主义的。
积极主义认为,小明不应当偷懒,小明应当去钓鱼。但客观宿命论认为,如果小明没去钓鱼,说明“小明不偷懒”是客观上不可能发生的事情,所以他客观上必然不会去钓鱼,“小明吃不到鱼”在客观上是必然结果,至于积极主义的观点,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。
因此,客观宿命论仅仅是理性主义的,它既非积极主义,也非消极主义。它认为,从本质上,选择和行动不存在应该与否,不存在正当与否,只存在必然发生与否。客观宿命论不存在任何与“抉择”“行动”有关的主张,它是纯粹的认识论,不关注实用意义。
不过,必须强调,客观宿命论只是不认可积极主义、消极主义的认识论,但并不意味着积极主义、消极主义是没有意义的。它们有实际意义,有实用价值。
从理性主义的角度出发,客观宿命论认为积极主义和消极主义不是“认识世界”的贴切理论;但是,它们的确是“影响世界”的客观因素的一部分。
在例子中,小明采取积极态度,就更可能吃到鱼;小明采取消极态度,就难以吃到鱼。客观宿命论认可这一点。
只是,客观宿命论认为,小明究竟会采取积极态度,还是会采取消极态度,是一件客观必然的事情;小明能否吃到鱼,也是一件客观必然的事情。
类比来说,无神论者不认可“神是世界的本源”或“神是世界的主宰”等观点。但是,这些观点对于有神论者的行动和抉择所产生的影响,是切实存在的。因此,无论认可还是不认可,这些观点都是有实际意义和实用价值的。

如果不认可自在论、物理论,那么,否定客观宿命论是一件非常正常合理的事情。但是,有些哲学体系,既承认自在论和物理论,又否定宿命论,例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流理论。
这是非常正常的。因为这样的哲学体系,通常都是实践哲学,世界的理论本质究竟如何,对于实践哲学并不重要。
与主观主义宿命论不同,客观宿命论已经清楚地说明,所谓宿命单单是客观存在的,既不能被人知晓,也不能被人改变。因此从实践哲学的角度来看,这种宿命事实上是没有实践意义的。
类比来说,假设宇宙中存在一个“定时炸弹”,将会在宇宙中全部生命灭绝的一刻爆炸,并且摧毁整个宇宙;除此之外,它既不会对其他物质造成任何影响,也不能通过任何方式探测到。那么,即使真的存在这样的一个炸弹,又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呢?
因此,实践哲学是不把这种“无意义的存在”当作存在的。相关的问题,在后面探讨实践哲学的章节里再具体展开。
据此,客观宿命论与实践哲学的“反宿命论”并无矛盾,只不过二者的目的不同,对于“存在”这一概念的要求也不同罢了。